各专科分会:
为扎实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持续为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高效、便利、适宜的继续医学教育课程,根据《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将2026年度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转发如下。
一、项目内容
组织申办促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满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的项目,具体项目内容及有关要求详见《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申办指南(2026年版)》(见附件,以下简称《指南》)。
二、征集方式及时间
(一)征集方式
1.面授项目:项目负责人需登录“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60.155.28/lncme/,以下简称“省继教系统”)进行线上填报,具体操作可参考登录页面《操作说明》。
2.远程项目:申办单位需先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经审核通过后,再通过“省继教系统”进行线上填报,填报方式、时间与面授项目一致。
“省继教系统”内填报的申报书将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唯一依据。申报材料不得包含违反法律法规、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等内容,所需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形式上传至系统。
(二)征集时间
1.网上申报阶段。2026年2月12日前,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继教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填报示例、承诺书、同行评议模板可在“新项目申报”页面点击“模板下载”按钮获取。项目申办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负责部门逐项审核填报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至上级管理部门。
2.初审推荐阶段。2026年2月14日前,市级继教管理部门、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需对所辖单位(或本单位)申报项目逐项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至省卫生健康委。
申报项目通过省级形式审查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择优确定立项名单,公示后正式发布。立项名单通过“省继教系统”推送至项目申办单位,项目随即进入实施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推荐项目征集工作,按照“谁申报、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推荐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结合2025年项目执行情况(含执行率、学员满意度、参与人次、基层学员及外省学员占比等指标)及本地(或本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构成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辖区内(或本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申报,严格做好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与质量把关。
(二)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按照《指南》中申办有关要求和继续医学教育监管评估工作重点,推进项目举办常态化评估。同时,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医学人才培训部:张月、赵欣024-81006138 张瑞瑞024-81006172
省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吕呈024-23391673
省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综合处:杨晓蕾024-23392720
技术咨询:韩其18401571286
联系邮箱:lnsjxyxjybgs@163.com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