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1〕5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开展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严格执行《附件1》所述评选条件推荐人选。
二、推荐名额
1.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推荐名额不多于2名。
2.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推荐名额不多于1名。
3.14个市医学会推荐名额不多于1名。
4.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推荐程序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向省医学会推荐候选人(第一次报送材料)---省医学会向省科协推荐候选人(第一次报送材料)---省领导小组评审会后,入选候选人进行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打印书面材料,进行第二次纸质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四、材料报送及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渠道严格按照《通知》中推荐工作要求执行。
(二)第一次报送材料时,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评审会后,入选候选人进行网上申报,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打印书面材料,进行第二次纸质材料报送,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四)报送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
2.《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纸质版一式1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4份,同时发送电子版。提名表中候选人人选所在单位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人选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在提名意见中需对候选人人选在创新价值、能力、贡献和学风道德等方面作出评价,“十四、提名意见”中,无需“负责人签字”及“推荐单位盖章”。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4)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5)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6)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7)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人选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5.截止时间:请推荐单位于2022年2月18日17:00前将所有材料报送齐全,逾期不候。
五、联系方式
辽宁省医学会 白楠楠 张宏岩 024-81006185转8001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201室(请使用顺丰邮寄)
邮编:110005
辽宁省医学会 2022年1月28日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推荐第十七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通知.pdf
辽科协发2022 1号关于推荐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