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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知
关于召开省医学会第二十三次精神医学学术会议暨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成立会议的通知
2016/08/04 浏览:2364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辽宁省医学会定于2016年9月8日-9月9日在沈阳召开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第二十三次学术会议暨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成立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本次会议将邀请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精神科主任Gwenn S.Smith教授、美国耶鲁大学医学部精神医学科Naomi Driesen研究员、加拿大Saskatchewan大学Yanbo Zhang教授、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赵靖平教授、北京大学张岱教授、华西医院心理卫生中心李涛教授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
2.成立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
二、参会人员
1.从事精神医学及其相关专业的医务人员;
2.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3.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全体青年委员候选人;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会期:9月8日-9日,9月8日上午8:00-12:00报到。报到地点:北约克维景酒店大堂,9月8日下午及9月9日全天学术会议;
9月8日(周四)中午12:30~13:30,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成立会议;
9月8日(周四)下午13:30~17:00,加拿大精神科医生规范化诊疗(案例分析);
9月8日(周四)下午17:00~18:00,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
2.会议地点:沈阳北约客维景国际大酒店(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同泽北街35号;电话:024-89305555);
3.参会回执:请与会代表务必于2016年8月28日前将参会回执发送至辽宁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秘书处邮箱,以便安排食宿。
四、费用及学分
1.参会代表交注册费400元/人,住宿费、交通费自理,差旅费等回本单位报销;
2.出席会议代表授予国家级I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6分。
五、其他事宜
请各市医学会、各有关单位负责通知本地区(本单位)推荐的青年委员候选人务必按时参会。原则上要求新推荐的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青年委员会全体委员候选人必须到会,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医学会请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委员资格。
六、联系人
周一芳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3840073441
邮箱 lnsjsyx@126.com
周宇宁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3332476894
张宏岩 辽宁省医学会 024-23391410

辽宁省医学会
2016年8月4日

学术组织部  电话:024-23386171  |  医疗鉴定  办公室电话:024-23381798  |  辽宁医学杂志  电话:024-81916605  |  考试部  电话:024-8100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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