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科分会主任委员和秘书:
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申报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时间为2022年2月21日8:00至2022年3月4日17:00,请各专科分会主任委员根据本专科分会具体情况酌情申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专科分会现任主任委员;
2.申报项目必须为2022年辽宁省医学会主办的各种学术活动,包括专科分会学术年会、专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学术年会、专科分会专业学组学术年会和专科分会的其他学术活动等。
二、申报数目
每位项目负责人限报2项,同一项目不得在多个单位同时申报;2022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辽宁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允许重复申报。
三、系统登录方式
登陆网址为:https://lncme.mvwchina.com,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项目填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操作手册。
四、项目申报实施要求
(一) 科学设计授课时长。2022年度开始,1学时的授课时长应大于等于45分钟,项目实施结束后的考核阶段不计入授课时间;
(二)准确计算拟授予学分分值。线下项目按6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线上项目按3学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学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5学分。线上、线下同时开展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按照线下学分授予标准进行计算。
(三)合理安排授课师资。项目负责人要根据项目申报要求、项目内容、授课对象、疫情防控要求等因素,确定授课教师人数,原则上已经批准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授课师资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符合下列条件,经省卫生健康委批准后实施。
1. 项目主要负责人不得更换;
2. 项目负责人以外的授课教师,更换教师比例不超过授课教师总人数的20%;
3. 更换的授课教师需专业领域相同(三级学科),年资相同或更高,更换后不影响项目总体实施效果。
(四) 合理设定项目学员人数。项目实施中,实际参加人数不得超过申请批准人数的150%。
(五)原则上,申报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设定考核环节。
五、截止时间
请各专科分会务必于2022年3月4日下午17时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未报送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祎璐、张慧嘉、张宏岩、张彤、刘珂昕、金金
联系电话:024-23391410,024-81006185
辽宁省医学会
2022年2月22日
关于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申报2022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辽宁省继续医学教育信息系统使用手册(项目申报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