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按照辽宁省医学会《章程》规定,我会拟于2022年下半年在沈阳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现将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通知如下:
一、选区划分
共设17个选区。辽宁省14个市为14个选区,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解放军驻辽宁医疗机构各为1个选区。
二、会员代表推选办法
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会员代表340人左右。
(一)会员代表条件
1.辽宁省医学会会员,遵纪守法,学风端正,热心学会工作,能够自觉履行会员义务,受到所在选区大多数会员的拥护;
2.在医学领域有一定贡献,学术上有威望的专家;
3.业务上有突出成绩的优秀中青年医学科技工作者;
4.在卫生事业管理上取得一定成绩,有一定贡献的优秀学会工作者;
5.积极支持并参加学术活动,对学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代表名额分配本着有利于科技进步,有利于团结的精神,根据省内各市、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单位、省内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解放军驻辽宁医疗机构会员数量统筹考虑;
2.女性、少数民族代表应有适当比例。
三、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
第八届理事会的组成是以为我省医学科学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热爱学会工作的优秀医学科技专家为主体,吸收部分青年医学拔尖人才,并有一定比例的女医学科技工作者、少数民族医学科技工作者和从事有关学会组织管理工作者参加。实行老、中、青相结合的原则,人数为140人左右。
(一)理事候选人条件
1.第八届会员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2.在医学界有一定声望和影响力的医学工作者;
3.能团结广大医学科技工作者,推动医学事业发展有较突出贡献;
4.热心学会工作,能够自觉履行会员义务。
(二)理事候选人构成比例
1.理事候选人名额原则上应结合上届名额进行分配,按照17个选区进行推选;
2.理事更新比例不少于总数的1/3;
3.女性医学科技工作者和少数民族理事须占一定的比率;
4.注意各学科平衡,适当考虑中西医结合人选。
四、其他事宜
1.请各市医学会及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选;
2.副处级以上在职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任职务(包括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应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文件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职。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五、填表说明及时间要求
请将《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2)分发给贵单位推荐的会员代表填写,请将《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附件2)和《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分发给贵单位推荐的理事候选人填写,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各市医学会(所属高等医学院校或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盖章后,于2022年8月19日前邮寄至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各市医学会(所属高等医学院校或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将《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lnsyxhxsb@163.com。军队人员需提供《军队人员参加社会团体批准书》。
邮寄单位:辽宁省医学会学术组织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白楠楠 张 彤 于 桢
联系电话:024-23396670、024-81006185转8005
辽宁省医学会
2022年8月4日
关于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推选办法及名额分配的通知.pdf
附件2: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登记表.docx
附件3: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4: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理事候选人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