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医学会《章程》,我会拟于2022年下半年在沈阳召开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现将辽宁省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推选条件及名额分配通知如下:
一、副会长候选人条件
(一)为辽宁省医学会会员;
(二)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三)有良好的学风,热爱学会工作,对学会工作有贡献;
(四)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日常工作;
(五)未曾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为博士研究生导师。在全省乃至全国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力,在中华医学会专科分会曾担任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在省医学会专科分会曾担任主任委员、候任主任委员或以上职务;
(七)副会长每届任期五年,可以连选连任,任期最多不超过两届。
二、其他事宜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辽宁省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名额分配表》(附件1)进行推选;
(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根据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文件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兼任。任期届满拟连任的,必须重新履行有关审批手续;
(三)请副会长候选人填写《辽宁省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和《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相关材料A4纸打印,经本人所在单位和所在市医学会(所属高等医学院校或辽宁省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意盖章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邮寄到辽宁省医学会,并将电子版登记表发送至学会邮箱,以便我会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推选。军队人员需提供《军队人员参加社会团体批准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楠楠 张 彤
电 话:024-81006185转8005
邮 箱:lnsyxhxsb@163.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
辽宁省医学会
2022年8月4日
附件3:辽宁省医学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辽宁省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登记表.docx
关于辽宁省医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副会长候选人推选条件及名额分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