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辽宁省医学会医疗鉴定专家库第五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即将任期届满。为保障我省医疗鉴定工作顺利开展,现开展辽宁省医学会医疗鉴定专家库第六届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专家的推荐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推荐鉴定专家条件
(一)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执业品德;
(二)受聘于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学教学、科研机构并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三)健康状况能够胜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四)符合前款(一)、(三)项规定条件并具备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法医可以受聘进入专家库。
二、推荐要求
推荐专家填写《辽宁省医学会医疗鉴定专家库成员推荐审批表》(纸质版1份,双面打印),经所在单位审核,于2023年4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辽宁省医学会医疗鉴定工作办公室。
三、推荐审批表填写说明
请登录辽宁省医学会官方网站(https://www.lnma.org/)下载专区自行下载《推荐审批表》和《学科专业名录》。
说明:《推荐审批表》中专业项和亚专业项请对照《学科专业名录》对应填写,无亚专业或目录中没有列举的只填写到专业项即可,可填报多个专业及亚专业。
四、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集贤街79号一楼东侧
联系人:王恩来 联系电话:024-23394819
附件:1、《辽宁省医学会医疗鉴定专家库成员推荐审批表》
2、《学科专业名录》
辽宁省医学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