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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协《申报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
2023/03/16 浏览:3187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为鼓励科技创新和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2023年省科协继续开展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医学基础学科和应用基础类等学术著作,具备较强的学术性、创新性、实用性和原创性等特点,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译著、论文集等汇编作品、未做修订的再版作品、外文著作、教科书、工具书、专题报告、说明书等不在资助之列)。申请出版资助的著作,须为成稿但尚未出版,且没有得到任何出版资助。第一作者须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行业内知名出版社优先资助。

二、资助对象

凡在辽宁省内正式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科技研发、生产和教学工作的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均可申请,对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作者的书稿予以适当倾斜。

三、资助数量

省科协拟资助出版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20部。其中重点资助10部,每部资助出版费3万元。一般资助10部,每部资助出版费1.5万元。根据著作水平,由评审专家确定重点资助或一般资助。

四、申报要求

1.资助项目由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各推荐单位应认真负责,择优推荐。

2.申请人要确保书稿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如涉及任何违法违规问题均由作者负责。获得资助的著作,在出版物封面左上角使用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专用标识,并在出版印刷完成后邮寄十本样书到省科协。

3.第一作者本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同时须提供此著作的正式出版合同复印件。合同应在有效期内,如合同超期,著作实际尚未出版的,应有补充协议,合同或补充协议签定的出版时间不得晚于2024年7月31日。

4.上一年已获得省科协出版资助项目的,下一年不再资助。同年同一主要完成人的著作资助不超过1部。

五、名额分配

1.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各推荐1名。

2.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北部战区总医院各推荐1名。

3.14个市医学会各推荐1名。

4.不接受除以上推荐单位及个人申报。

六、材料报送

1.《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word)各1份;著作成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电子版以PDF文件格式提交;著作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2.与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的复印件(有补充协议的,一并提交)。

3.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提交《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推荐工作报告1份,主要包括发布信息情况,候选著作申报情况,评审专家组成情况,评审过程,公示情况,著作的出版价值,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4.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申请者自行留底。

5.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于2023年4月21日前择优上报省医学会学术部,通过电子邮箱上报的材料(邮件主题)标明“XX单位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辽宁省医学会          张宏岩   81006185转8001    

电子邮箱:lnsyxhxsb@163.com

邮寄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2号4号楼201室(请使用顺丰邮寄)

邮 编:110005




                             辽宁省医学会                                     

                             2023年3月16日   

附件2:汇总表.doc

附件1:申报表.doc

关于转发省科协《申报2023年辽宁省优秀自然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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