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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3/07/06 浏览:2316次

各市医学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服务辽宁争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表彰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激发创新创业创造热情,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为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和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的科技和人才支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团省委和省科协决定开展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省医学会有2名推荐名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办法》所规定的条件,认真评选推荐候选人。

(一)“评选条件”中候选人政治思想、学术道德情况,由候选人所在单位把关。

(二)对常年工作在基层艰苦环境的科技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候选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推荐名额分配

1.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锦州医科大学、辽宁省中医药大学各推荐1名。

2.辽宁省人民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辽宁省金秋医院、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北部战区总医院各推荐1名。

3.14个市医学会各推荐1名。

4.不接受除以上推荐单位及个人申报。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3中第四条“推荐工作要求”报送。

四、材料报送要求

1.《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两份。须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必须是法人单位)和推荐单位公章或专家签名,此申报表可在省科协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www.lnast.net)。

2.候选人所在工作单位公示情况截图电子版(可在上报给省医学会的同时开始公示)。

3.《推荐候选人汇总表》Excel电子版一份。

4.用于媒体宣传的候选人个人证件照一份。图片要求蓝底2寸免冠正面照,未经电脑处理的原始JPG文件。图片不要粘贴在文档中,以姓名直接作为图片的名称即可。

5.被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6.非涉密证明材料一份。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的非涉密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7.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与身份证复印件、非涉密证明材料一并胶装成册并列目录。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主要科技成果目录、科技成果评价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重要论文(提供封面、目录页及论文首页复印件,重要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及著作(提供封面及版权页复印件)等。

8.推荐材料电子版。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要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取消参评资格。《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和被推荐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须各自做成PDF文件(每个文件控制在10M以内)。所有电子版材料均报送至省医学会邮箱。

五、截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辽宁省医学会    白楠楠  张宏岩   81006185转8001    

电子邮箱:lnsyxhxsb@163.com



                             辽宁省医学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1: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

附件2:辽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doc

附件3:省科协《关于第十四届青年科技奖评选通知》.pdf

关于转发省科协《关于开展第十四届辽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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